新华网广州7月22日电(记者欧甸丘)根据广东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东将采取一系列党建创新措施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将在外省籍人口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以地籍为纽带的党团组织。
广东有3000多万流动人口,约占全国的1/3,其中党员、团员人数众多。根据《决定》,将在外省籍人口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以地籍为纽带的党团组织。此外,广东还将推进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实行党员社区登记亮牌和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探索制定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地方性法规,成立区域性“两新”组织党工委。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党建模式。大力治理庸、懒、散和行政不作为现象。
广东省委有关负责人说,广东目前既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必须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争取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探索和实践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这就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
有关专家认为,以地籍为纽带建设党团组织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外省籍人口群体里的影响力,加强社会管理。同时,这一系列党建新探索将有利于增强社会建设动力,在新形势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